未就业配偶医疗待遇?【点击查看详情】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即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职工何时可以申请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待遇?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按照规定,参保职工申请未就业配偶按以下不同情形申请:一、参保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不满一年时,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该参保职工需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报销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