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私有财产是刑法的第多少条?【点击查看详情】
侵占他人私有财产是刑法的第二百七十条。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判处二至五年的有期徒刑。在审理恶意侵占他人资产的按照涉案的金额和案件情况进行判罚的,根据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进行判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返还涉案财产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非法的占为己有的按照非法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