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任解除协议应注意什么呢?【点击查看详情】
律师解答。不胜任解除合同应注意。1、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而且用人单位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3、即使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用人单位也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