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经营的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填写年度报告【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