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各标段工程达到合格以上水平、修复工程已完成并经检验合格、竣工文件编制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已完成、相关单位已编写完成汇报材料。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有完整的技术经济资料和保修书,并满足其他竣工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法律分析;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经过交工验收各标段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2.对为完工或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已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3.按国家《具备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和相关要求以编制完成竣工文件。4.按规定已编制好工程竣工决算。5.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监督等单位已编写完成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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