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裁定不服怎么办?【点击查看详情】
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诉,若当事人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可以请求检察院抗诉,要求再审,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二审上诉需要的材料如下:1、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状内容应包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2、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及其相应证据材料、提出上诉的时间以及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3、上诉人以及被上诉人的身份证明。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