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抚养费太低【点击查看详情】
离婚协议抚养费过低的,可适当提高抚养费给付标准。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或者同居关系解除后就子女抚育费的约定过低,明显满足不了子女的实际需要、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而且又没有提供对方的收入证明的,可以按照公平原则予以适当提高。一、解除同居关系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1、抚养费的支付标准。(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3)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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