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异议的话应该怎样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谨答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