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教育机构应该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一、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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