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产房屋拆迁补偿规章?【点击查看详情】
天津企业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以货币方式补偿,包括:1、对于企业因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适当补偿预期的经营费用;2、企业地上物的损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3、因为拆迁造成的搬迁费用,物资的运输费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