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工伤事由实践中的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排除工伤事由实践中的问题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确定了7种排除工伤事由:犯罪、违法、自杀、自残、斗殴、酗酒、蓄意违章。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确定了 5种排除工伤事由:犯罪、违反治安管理、醉酒、自残、自杀。对比266号文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后者更为恰当。后者将“违法”改为“违反治安管理”。“酗酒”改为“醉酒”。取消了“斗殴”和“蓄意违章”两种排除工伤事由,更为科学。“违法”的概念过于宽泛。一些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如对一些特殊工种而言,无证上岗也属于违法。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的,劳动者在多数情况下是出于生活的压力而迫不得已这么做的。这种规定也主要是保护劳动者自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对国家的危害并不大,甚至也谈不上危害国家利益问题。“斗殴”是伤害的来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