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职教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修订后的新法在招生考试制度、高等教育体制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将普惠众今年秋季入学的新生:
一、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
这一改动,使得更多人可以升入普通高中,减轻义务教育“内卷”。
二、明确本科职业教育
新法明确规定要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中职学生高考后填报志愿的选择将更多,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
三、写入本科以上层次职业教育
本科职业教育有了明确法律依据,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也有了空间。国家既要培养一般的技能型人才,还要培养研究生层次的高技能人才。这意味着,中职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读本科、研究生。
目前,国内已有40多所高校在培养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教师和研究人员,职业教育将会获得更多的研究生录取名额。职业教育的普职融通、前后贯通在法律层面已经明确,一些配套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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