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历史悠久。距今八千年至四千年之间,淄博地区出现了后李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等新石器时代文化;夏商时期,出现了爽鸠氏、季荝氏、逄伯陵氏、蒲姑氏等古国;西周、春秋战国时期,淄博地区属齐国;秦朝以后两千多年,淄博地区属郡、属国、属州、属路、属府、属道,历代更迭,没有形成统一的地方行政建置,仅有隶属于不同郡、国、州、路、府、道的县,其中较完整的有临淄、淄川、桓台和博山。
淄博的民间手工艺术传承于千百年前的农耕文明,这些手工艺术发源于生活日常使用的基本需求,在历史的演进过程中,在曲折坎坷之传承至今,依然没有丧失其满足吃、穿、住、用之需而存在之根本功能,而且日益呈现出现代工业文明和传统农耕文化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这是古老而辉煌的齐文化在当今和谐社会体制下的必然表现,历史可以证明。
自原始社会的畜牧业和农业出现后,手工业亦随即出现。如果对比一下就会发现一个深有意味的现象,工艺美术史中所说的“手工艺”和经济史中所谈到的“手工业”其实是同一个研究对象在不同研究领域中的不同称谓罢了。手工“艺”侧重的是其形制色彩、材质结构、工艺技术等审美范畴的“形而上”的价值评判,而手工“业”则站在产业角度审视其生产力水平、所有制性质、社会财富贡献率、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是经济范畴的“形而下”的价值衡量。
“民间工艺”历史上应该是手工艺的同义语,只是随着从小农经济向工业社会的发展转化,手工艺不可避免地借助了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一方面为了弱化对于“手”的先天依赖性,同时为了保存其起源于民间、存在于民间、传承于民间更需要发展于民间的特性,另一方面也为了挖掘其深厚的文化内涵,故而使用“民间工艺”这个概念。
对于由于抛却“手工业”改用“民间工艺”而引发的“产业”与“非产业”的争议早有预见,因此笔者在此即可明确表示“民间工艺”从来就不存在“产业”或者“非产业”的问题,民间工艺从属于手工业范畴,兼有经济和文化双重属性,因此我们需要澄清的仅是民间工艺产业化的组织形式问题,比如“官办”还是“民办”的区别,再就是产业运行中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或者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谁占主导地位的问题。这才是我们面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种种困惑所必需解决之核心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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