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2月8日下午传来最新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此通知适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查询并下载通知原文,通知提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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