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虎经营着一家火锅店,并热衷于在店内进行直播以吸引顾客。然而,一次直播中小山这位顾客的意外入镜,却引发了一场法律纠纷,并最终导致了法庭诉讼。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这一案例,判决结果显示小虎侵犯了小山的肖像权。
故事发生在小虎直播介绍自家火锅店的某一天。他使用后置摄像头对着店铺的logo和各式菜品,实时展示店内的热闹景象。而当时,小山正与友人聚餐,不经意间走入了直播画面。
发现自己入镜后,小山非常不满,随即找到小虎理论。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小虎辩解称,小山完全可以选择其他路径避开直播区域。
愤怒之下,小山将小虎告上了法庭,指控其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并给自己带来了精神损害。小虎则坚持认为,他的直播是为了宣传店铺,且在小山提出异议后已经迅速关闭了直播,因此小山的行为是无理取闹。
法院根据双方陈述及聊天记录、视频等证据,确认了相关事实。经审理,法院认为小虎在未经小山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肖像暴露在商业直播中,构成了对小山肖像权的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小虎通过其直播账号发布道歉视频(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并将该视频置顶至少三日。若小虎不履行这一判决,法院将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的主要内容,相关费用由小虎承担。此外,小虎还需向小山支付500元作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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